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意见五月出台
添加时间:[08-05-29] 作者:姜雷
今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母公司管理层将不得持有参股的子企业的股权。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拟定的一份文件明确,子公司的员工可以在母公司持股。
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首个综合性职工持股文件,文件全称为《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投资持股意见》(下称《意见》),有望在5月前后发布。
一道红线
曾经参与意见制定的上海天强顾问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母公司管理层不得持有子公司股权。原因是二者有利益冲突,有可能会造成利润往子公司倾斜,使国有资产流失。他说:“这实际上是划了一道红线。”
据看到过文件今年初草稿的业内人士说,《意见》包括职工持股的基本原则、规范改制中职工持股的行为,以及规范国有企业与职工投资企业关系三个部分,22项条款。在最后发布前,文件仍会做最后修订,不过改动不会很大。
据参与《意见》起草的人士透露,这份文件原本会在去年底今年初出台,但因为电力企业在职工持股方面有很多问题和《意见》内容冲突,所以要等到 《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出台,电力企业职工持股问题得到解决后才最终出台。
本报获悉,除对国企管理层持股行为进行规范外,文件对辅业改制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