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波善:央企董事试点,国资改革的又一次试错
央企董事会试点高调起步,如今陷入僵局。
回首整个国资改革历程,可以说进行了相当多的探索,但更多的似乎应是反思:央企董事会试点,在整个国资改革更长远的时间段中,到底处于什么样的一个位置?是否又将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整个国资改革中的又一次试错?
央企董事会:不能承受国资改革之重
一如当初的海内外公开招聘央企高管,央企董事会试点同样轰轰烈烈,宣传效应远超出其实质意义。外部董事制度是否真的能如国资委所愿,起到防范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治理、推进国资改革和解决国资委定位等多重作用,笔者并不看好。
首先,缺少合适的外部董事人选。什么样的人、具备什么资格适合当央企外部董事,有没有足够的合适人选,这首先就是个难题。且不说眼下媒体所关心的央企董事试点全部起用退休的国企老总,人够不够用的问题,这些老帅是否真正具备外部董事资格还是个问号。可能这些国企老总不少过去曾创造过优秀的经营业绩,但他们更多是计划经济时代过来的人,理念、思维、管控方式、成功经验、知识积累等都不可避免的带有那个时代的痕迹,很难担负起驾驭国际市场的新使命。另外,处于退休年龄,生理规律决定人们更趋保守和平稳,对于竞争日益激烈、需要快速应变的全球化市场而言,更是难以适应。
就民企企业家董事人选而言,我国上规模的民营企业大多是投机或抓住政策机遇发展起来的,虽有一定规模,但还不成熟,常常昙花一现;而一些真正靠实力一步步发展的,规模又还没积累到一定程度。而专家和经济学家作为外部董事,早在上市公司那里已经留下了“花瓶”、“董事不懂事”的不良名声。
其次,缺少相应的董事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一是缺少信息公开机制,信息不对称将是外部董事参与重大决策面临的首要难题;二是缺少权力制衡机制。央企董事会的核心人物——董事长一般都是执行董事,在公司坐班,通常掌握大权,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董事往往成了董事长助理或秘书,董事会虚设。没有了上述机制的保障,独立董事很难发出独立的声音,而“独立性”是董事制度的“灵魂”所在,没有了独立性,外部董事也就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
最后,缺少市场化、商业化的环境。事实上,此前中央国有企业并非没有董事会,但由于在国有企业原框架内,公司治理结构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管理体系仍是机关行政化的,带有计划经济的特征,如国企主要领导任命考核仍由组织部决定,董事会难以真正行使人事权。因此,董事制度在现有的经济转轨期和国有体制下,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还很难说。
由上看来,央企董事会运作在中国条件尚不成熟,加上过去也没有成功的经验,目前只能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个探索。如果把国资改革的全部重担压到这一试点上来,大面积铺开,风险很大,不但可能使国资委骑虎难下,更将可能使国资改革再一次中途流产。
显然,国资委通过押宝董事会,寻求国资改革突破,将使央企董事会承受不堪之重,而国资委自身也难真正得到解脱。那么,当初在绝大多数专家和媒体都基本持否定和怀疑态度的情况下,国资委为何不惜铤而走险,高调选择央企董事试点这条路?这是否和国资委对自身的功能定位有关?国资委有没有思考过,即使董事会试点顺利成功,又将如何破解国资改革难题?
国资委:战略定位迷失
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是国资委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的结果。
且不说中国没有合适的职业经理人选,良好的市场法制环境,高效的政府等淡马锡董事会运作成功的关键要素,不具备央企董事试点可行性问题。仅就淡马锡经营决策的核心原则——能否赚钱这一点来看,国资委效仿淡马锡模式本身就有失偏颇,与国资委承担的国资改革目标并不完全一致。
2002年底的中共十六大,正式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确立了新的原则和目标:国有资本应“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除集中在几个重点领域的国有资本外,其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可以考虑退出交由其他非国有经济去经营。根据十六大中的定位,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退出和结构性调整才是国资改革的根本目标,换言之,也是国资改革的主管部门——国资委的使命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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